
“阶级矛盾”、“阶级斗争”是生存于上个世纪后半叶的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些政治口号。在各级学校的历史教科书里对“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一般是这样描述的∶地主威福自恣,佃户水深火热,后者不仅被残酷剥削,而且受到“代表地主阶级”的专制政权的蛮横镇压。直至矛盾激化,而凡是主、佃矛盾,官府一定为地主撑腰。最终总是“主逼佃反”,发生代表佃户的“起义军”反抗“代表“地主阶级”的朝廷的“农民战争”。
而事实上,中国几千年社会,一贯是统治者,即造反派的首领“提三尺剑,化家为国”,“某之产业,孰与仲多”。中国历史上只有“家天下”,而没有西方概念的“阶级天下”。造反派的首领多自诩“百姓父母”、“民皆赤子”,没有允诺身许某一“阶级”的习惯。他们的行为准则仅求“皇图永固”,何曾把“阶级利益”置于一已私利之上?他们既没有接受“农民阶级”的委托,也没有接受“地主阶级”的委托,他们上台既不依靠佃户的选票,也不依靠地主的选票,他们的权力既非佃户授予,也非地主授予。他们凭什么要讨好某个阶级,只“代表”他们的利益?
当时,流行的说法∶皇上代表“地主阶级”是因为“皇帝本人就是最大的地主”。这个说法显然经不起推敲。中国历史上的的帝王有私家庄园,但并非所有帝王都对持有私家庄园感兴趣,更不是所有帝王都是“最大的地主”,。皇上作为“天子”,志在拥有天下的统治权,而不是像平民地主那样靠其私产来赢利。就统治权来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决非仅仅在井田制上如此。在皇帝老子的意念里整个国家就是他的私产。这种“私产”与地主拥有的“私产”存在天壤之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朱元璋出身赤贫,石勒甚至出身于奴隶,但明王朝与后赵王朝并不因此成为贫民或奴隶政权一样。历史事实说明∶“同行”不仅无法代表“同行”、而且恰恰容易产生利益竞争和“同行是冤家”现象。军阀混战只会在军阀间进行,官场恶斗只能是官僚间的事,文人官僚是制造“文字狱”整文人的高手,而最严酷的抑商、灭商行为都是桑弘羊、孔仅、东郭咸阳这些“红顶商人”干出来的。因此,如果传统帝王像有人想象的那样自我定位为“最大的地主”,恐怕他们倒会更严厉打击“豪强”,洪武皇帝朱元璋连兴大狱,打击官僚纪绑等高级人士,从朝廷内的高级官员直到民间的殷实富户,株连极广。据有的历史学家估计,因之丧生者有逾十万。没收了案犯的家产并把其中的土地重新分配,加上建国以来大批的移民龙田开荒,就使全国成了一个以自耕农为基础的农业社会。1397年,据户部统计,全国仍能保有田产700亩以上的地主计有14341户。他们的名单被备案呈报御前,洪武皇帝批准他们保持自己的产业,但同时加之以很多服役的义务,而使其家产不致无限地扩大。
正如他们自我定位为最大掌权人,因而也就最严厉地打击权力觊觎者那样。反过来说,恐怕正因为皇上并不把自己看成民间意义上所谓的最大地主,他才虽不“代表”地主、但也不至于把“其他”地主当成竞争对手来打击。
传统的中国封建社会结构是官僚代表皇上,全心全意为皇帝效劳,否则,他很快就要被摘走“顶戴”。官僚根本没有代表平民的义务与兴趣。这与代议制的西方世界完全是相反的。同样,我们可以说传统中国的权贵们作为朝廷的命官在百姓面前“代表”了皇帝,却不能说皇上“代表”了权贵们。而如果皇上甚至不能说是权贵们的“代表”,说他反而可以成为平民地主的“代表”,就更是无稽之谈了。因此所谓皇帝“代表”地主阶级之说,初看似贬低皇帝,实际是大大美化了皇上∶如果在既不依赖大家的委托、也不受大家的制约的情况下,他还能一心为大家谋福利,即使这个“大家”只限于某个阶级,而不是当年黄宗羲所谴责的∶“于兆人为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那他也真太高尚了。因此毫无疑问,传统统治者对待民间的主佃关系和主佃纠纷,总是从维护“家天下”出发,而不是从维护主佃任何一方利益出发,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
人们常常煞费苦心从“农民起义军”中寻找“均平”、“摧富益贫”一类诉求,其实这类词语在历代统治者嘴里说的要比“农民军”多得多。朱元璋在早年作为“起义领袖”时,从无这等语言,而且对士绅、士大夫非常尊敬和礼遇,倒是当了“封建帝王”后,尤其在其帝王生涯的后期,却不但对绅士们大开杀戒,还大搞“右贫抑富”,“豪民巨族铲削殆尽”。以至于有人说朱元璋的所谓“蜕变”不是从“农民领袖”蜕变成“封建帝王”,而是从“封建军阀”蜕变成“农民皇帝”!其实,只要从人之常情,而不是从“阶级代表”的意识形态理论出发,这种演变就很好理解∶当年朱元璋羽翼未丰,故能加意笼络人心。后来权倾天下,“一阔脸就变”,自然威福自恣。对富人他从笼络到作践,对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历代大规模的农民战争,虽曾有过摧富益贫的诉求,却从未明言这“富”究何所指。倒是“封建帝王”们明确地指斥过地主或地租剥削。如王莽就激烈批评“豪民侵陵,分田劫假”。而朱元璋更宣称∶“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已业而转令贪民佃种者,罪之!”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的历代“农民领袖”,哪个曾对“地主阶级”作过如此明确的谴责?
同样,这些“农民领袖”多以免粮抗役为号召,而从未号召减免地租,例如李自成起事,提出的口号是∶“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矛头还是对准赋税纳粮的封建帝王总头目。倒是“封建帝王”们,至少在元明清三代,曾经多次诏令地主减租。当然,这并不证明帝王们“代表”了农民。为了维护“家天下”,帝王及其官府对主对佃都要约束。即一方面打击“豪强”,诏会田主减租,另一方面也镇压“佃变”,在“赋税属地,赋从租出”的近代各朝要求佃户正常交租,以便业户按例完粮。只要不出大乱子,官府对一般的主佃矛盾通常并无太多的干预兴趣。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地主与佃户双方存在着利益上的持续较量。佃户以拖欠、求让、偷割私分,压产、反退佃、辞佃、罢种、逃租及转佃、恃强、构讼、交“湿谷”“瘪谷”,直到暴力反抗和有组织的斗争等方式争取尽可能多的所得。而且他们的努力显得相当有效,连孔府那样的贵族之家,也不是都能在主佃博弈中稳占优势。所谓的“阶级斗争”,仅此而已。
在封建社会里自耕农的情况如何?自耕农向朝廷交的是“什一之赋”而佃户向地主交的是“什五之租”,但是拥有暴力机器的专制官府,赋役征收的随意性往往比不具备强制手段的平民地主之收租严重得多,“正供有限而横征无穷”是历代的痼弊。汉人的《盐铁论》就说∶那时对自耕农虽号称三十税一,但实际是按亩定额征收,加上“口赋更徭之役”,已是“率一人之作,中分其功”,和对半分租的佃农无异了。
而在民间,地主在租约之外超额勒索的事当然不能说没有,但一般说来,如果不是生杀予夺的朝廷权贵,通常的平民地主也就是地佃户富有,并没有对其强制的手段,佃户与其周旋博弈、讨价还价的能力比之小民对官府的谈判能力要大得多。中国历代自耕农与佃户的境况差别并不大。而一旦王朝腐败,横征暴敛起来,自耕农乃至没有优免权的平民地主常常都求为佃户而不可得,形成严重的“投献”、“荫庇”与弃地逃亡现象。历代的大规模民变往往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中国历史上只有“官逼民反”而无“主逼佃反”之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