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价昂贵的“表达权”
最近一位叫吕国华的年青人,月收入四、五千元,也算是个白领,辛勤工作八年,有了八万元的积蓄。临近结婚,必须有一套房子,在厦门这个房价平均上万元的城市,他的积蓄只能买五平米左右的房。他在网上征集五平米的房源。结果在繁华的市区租了5平米的地皮盖了一幢双层的玻璃房,居住设备一应俱全,上下楼用钢管沟通。小吕坚称这是他的五平米“豪宅”。这个“豪宅”花费了他二万多元钱,而这地皮在半年后需归还业主。为了表达他拥有豪宅,或表达他无缘进入“房奴”的队伍,他耗费了八年辛苦积蓄的1/4。不能不说这是一种代价昂贵的“表达”。
国内的这些表达方式除了耗费钱财与时间精力,代价昂贵之外,应当说既富有创意又中规中矩。它的最大特色就是含畜,就以房价这个命题,香港的郎咸平表达的最为直接:中国高房价是由商人、官员、媒体构成的腐败铁三角催生的。国内的经济学家并非没有这样的眼光,只是缺乏表达的胆量罢了。放眼台湾,表达的形式就没有我们这种含蓄与幽默了。十多年前,李敖出一本叫《快意恩仇录》的书,扉页上印了自己全裸的照片,以示他赤诚、透亮的身心。书上市后,女朋友即打来电话说,遗憾的是你的鸡鸡太小了,他立马在媒体上回应道:那是因为刚冲完冷水照的像。最近,台北将中正广场易名为自由广场,一个蓝营的立委跑到广场上“露鸟”,这在我们看来都是出格而大胆的表达方式。相对来说,台岛上的表达,虽然大胆,但成本并不高。施明德组织声势浩大的倒扁活动,数十万人参与,每人仅收一台币的活动经费。他表达的规模可以做到用数万人在广场上摆出一个巨大的“屁”字呛扁。应当说台岛的“表达”规模、层次、风格都是大陆所不能望其项背的。但台湾也不是向来如此,当年李敖想表达对国民党的不满,动口动笔骂了政府,结果为此坐了班房。社会进步了、发展了,李敖出狱后越发骂得起劲,竟为国民党的倒台推了一把力。
历史总是从不能“表达”开始的。我首先应当祝福吕国华与梁克刚富有创意的“表达”成功出笼而没有遭迂什么麻烦,因为刚开过的十七大破天荒给了百姓一个“表达权”,总不能平民百姓一开始“表达”就给他颜色看吧?
就在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中国人还谈不上有“表达”的权利,那时若是某君有特别强烈的“表达欲”,那就不是代价昂贵的问题,而是生命悠关的风险问题。1953年的政务会上
如果将历史再往上推移一、二百年,那情况更为糟糕,别说表达,就是不经意说了犯忌的话或文字,都能遭到杀身之祸。清代一位秀才写的一首诗中有这样一句:“清风不识字,何意乱翻书”。想不到雍正帝为这句话而将他满门抄斩。类似例子不胜枚举,这就是严禁表达的“文字狱”。在封建王朝不仅语言、文字不得随心所欲表达,个人意志也在遭禁之列。燕王朱棣打到南京,叫方孝孺为他立诏书称帝,方认为朱是篡位,不肯为他效劳,结果被“诛十族”,连他的街坊邻居都跟着倒霉。
值得称慰的是当前的执政党有了给平民百姓“表达权”的雅量,但是否人们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表达呢?我想还是悠着点较妥,若是你的表达欲按捺不住,也只能像小吕、小梁那样花些代价作些无伤大雅的表达。说话不能影响“安定团结”、上博客最好穿上“马甲”、经常性地要惦记着与“中央保持一致”。朋友一定说我猾头了,胆小了吧?有时猾点、多点心眼并非坏事,多点理性与分析能力也并非坏事,要死死记着:“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传统在中国还要保留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只能继续将一些敏感的话题托付给境外的热心人去表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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